编者按: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5月20日,首部《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一历史性时刻为民营经济发展按下“加速键”,在民营企业中引发了强烈共鸣和热烈反响。红网推出系列报道,与三湘大地民营企业共话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璐 长沙报道
湘潭市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团长、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及湘潭市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团长,我深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意义重大。”湘潭市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团长、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长期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多年来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诸多法律困境,权益保障往往缺乏坚实的法律支撑。《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等原则法律化,为民营企业的平等地位提供了最高层级的法律背书。”文永康认为,这部法律不仅为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更让广大律师在服务民营企业时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强大的法律武器。
在具体条款上,文永康重点关注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涉及行政执法规范和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的部分。在行政执法规范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实施检查、处罚”,并禁止了一系列不合法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行为,以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罚款、摊派;在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破除了“经济纠纷刑事化”顽疾,明确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将“刑民交叉”争议解决纳入法治轨道。“这有助于防止公权力滥用,让民营企业家在合法经营中无后顾之忧。”
法律的效力在于落地。“湘潭市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将继续秉持法治精神,积极响应《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号召,深入研究该法的各项条款,编制《民营经济促进法合规指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合规指导,通过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支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文永康表示,未来他和他的团队将持续用他们专业的“利器”,照亮民企前行的道路。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陈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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