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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这边独好 湘乡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印象

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作者:曹国强 编辑:吴佳俊 2024-05-09 1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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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丰收季!

当湘乡市第一季度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摆上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乡市委书记赵新文的案头时,他的眉头不经意间倏地微微舒展:2024年一季度,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亿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39.52%,均排湘潭第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速6.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9.8%,均排湘潭第二。尤其是制造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在经济发展所占比重的增加,预示着湘乡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湘乡在资源、区位等方面原本没有明显优势。一季度的良好发展势头,既在想象之外,又在意料之中:这是湘乡举全市之力持续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所产生的蝴蝶效应,本地企业勃发生机,用心栽下的法治梧桐尤其引得诸多凤凰纷至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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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文(右二)深入企业调研。

政策讲法度

避免误伤企业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并非一蹴而就,也不是单一环节、单一部门毕其功于一役所能达到,而是制度、政务、司法、人文等多维度元素的法治优化。由此,赵新文高屋建瓴地提出,要打造湘乡市一流营商环境,首先必须深刻认识到法治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的保障,从而不断提升法治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4月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新文谈起湘乡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是字字珠玑。他说,政府既是法治的源头,更应成为法治的标杆。规范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正如英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哈耶克所说,法治,意味着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湘乡市始终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抓源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发生,并避免误伤市场主体。

在制定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意见。

同时,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18条、“湘商回归”暖心政策10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3条等系列文件。采用清单式管理,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全面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推动营商环境相关制度“立改废释”,2023年确认废止10件、失效76件,继续有效66件。

赵新文还身体力行,今年4月20日带队前往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调研。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并以该项目为案例,解析湘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投资4500万元的湘乡市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成立于2017年12月,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找出问题症结后,赵新文要求大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各职能部门更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有的放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落实到位。

得益于赵新文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调度,目前,朗坤生物科技的相关问题正在有序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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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加海(右)认真履行项目警长职责。

执法有尺度

避免滋扰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企业监管是确保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湘乡市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为前提,强调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制度机制。除重点监管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其他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各行政执法单位年初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其中涉及到湘乡经济开发区企业的检查必须报备经开区(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除外),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坚持柔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全面实行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备制,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执法频次。

用好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四办”(交办、督办、移办、提办)工作法,坚持一月一测评。建立“好差评”机制,以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任性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等扰企执法问题为重点,每年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案卷评查。

这些措施的出台,消除了企业疲于应付执法检查的担忧。大家可以心无旁骛地把心思用在企业经营发展上了。

不仅如此,湘乡市还创新开设“企业服务专区”,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绿色通道办”“帮办代办”和“首办容缺”,为1026家企业提供暖心服务。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疑难杂症”问题21件。特别是全力加快园区机制体制改革,移交社会事务与公共管理服务职能246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63项,实现了“园区事园区办”。

服务有温度

法治护航企业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但不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抗法律风险水平不高。由此,湘乡市多措并举,为企业打造法治护身符。

推行“一企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75个“七个强市”示范项目建设派驻矛盾协调专员。在湘乡经开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湘乡市公证处开通涉企公证“绿色通道”,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截至4月底,湖南见田(湘潭)律师所走访了所负责的46家企业,为多家企业提供了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和企业刑事法律合规培训在内的专业法律指导。

2月29日,湖南见田(湘潭)律师所罗政怡、成小红、刘迷等3名律师为湖南惠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做了全套法律风险规避服务。罗律师与惠亚光学公司沟通了解1个月,共同拟定全新的《员工手册》。手册不仅涵盖公司日常运营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职工的岗位要求,还为员工的合理化绩效认定、员工福利待遇制度建立等职工问题进行详细规定。其间,罗律师对惠亚光学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食堂经营承包合同》一并进行修改、完善。

通过切身体会,惠亚光学公司及相关员工盛赞“一企业一律师”服务项目是法律及时雨。

湖南鸿安电力有限公司中标承包的某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迟迟未到账。湘乡市环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冯新辉及时提出合理合法建议。公司采纳建议后,按正当程序依法依规催讨工程款,有效避免了400多万元损失。

2023年11月,招商引资项目裕能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甫一落地湘乡,湘乡市即成立了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湘乡市公安局指派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彭加海担任项目警长。

彭加海与当地派出所民辅警驻守施工项目部,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各类纠纷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使项目按期顺利有序进行。

有了这一成功的经验,湘乡市对全市75个重点项目,239个重点企业,电力产业园内41个重点企业施行企业(项目)推行警长制。

企业(项目)警长原则上由当地派出所所长担任,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对综合性或特别重点的企业(项目)就由机关大队负责人担任警长。

项目警长责任制实施以来,共走访企业106家,收集企业需求清单41条。为企业办理实事10余件,帮助消除安全隐患123处,化解矛盾纠纷67起。办理企业人员居住证、出入境等证件558人次,为企业周边设置停车位240个。先后破获各类涉及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行政案件84起,打击处理109人,为企业、群众追赃挽损364万余元。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湘乡检察系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件31人。不捕涉企经济类犯罪5人、不诉3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法院系统则稳步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治理行动,摸排梳理2020年以来5386件案件,落实一案一策,对有诉求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80余家企业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在湘潭市首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对企“开放日”,利用微信平台开设专栏,发布信息39篇,答复企业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意见1000余条。

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作者:曹国强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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