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实习生 苏健)湖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2018年湖南省第二份环境保护“黑名单”,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因存在违法处置固体废弃物、渗坑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上榜。
从黑名单上公开的违法信息可见,这批企业大多存在违规排放、不正常运行或停运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中有两家企业位于长沙,其中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因违法处置固体废弃物,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立案调查;宁乡市花明楼镇旺泉砖厂因未正常运行环保治理设施,被处以环境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
据介绍,黑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州环保部门应将认定结果告知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查处。
湖南自2017年8月起实施《湖南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办法》,黑名单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排污单位、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根据这一办法,如果企业出现私设暗管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阻挠现场执法等11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上了“黑榜”,企业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将在多方面受限制,包括: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相应调整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出具否定性意见等。
黑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黑名单管理期满且失信行为未消除的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排污单位如积极实施整改、成效明显,可在黑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月后,向省环保厅提交书面解除申请,并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
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
(第二批)
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
宁乡市花明楼镇旺泉砖厂
湘潭市鑫旺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湘潭永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湘乡市仨匠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市诺欧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邵阳市黄亭市镇青草环保砖厂
海旭啤酒有限公司
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双峰县相中橡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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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丽安 苏健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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