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6个方面28条举措进行部署,全方面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这份文件对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说,是一份特别的礼物和实在的喜悦。文件对民营经济给出了新的更高的定位,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这一定位将民营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
历经岁月洗礼,一路筚路蓝缕,这支“生力军”不简单。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朝气蓬勃、生龙活虎,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往往能够从学校到企业、从专业到产业,深耕细耘、专精特新、一枝独秀;二是开放包容、战斗力强,心有家国、义利相兼,在产业强市、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各方面踏浪打拼,是生产、生活、生态和城乡魅力的重要符号;三是扎根生活、吃得了苦、接得着地,有着寻常巷陌、烟火人间的亲切成分。不管是都市现代农业还是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抑或是硬科技、元宇宙、飞天梦、大工程,都能够看到民营企业的身影和贡献。
统计数据也支持这一判断。一般认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一点,不少大城市的比例可能更高。
民营企业兴则城市兴,民营企业强则城市强。落实《意见》要求,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首先需要用力于“破”。进一步破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在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等方面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和“法无禁止皆可为”,真正做到规则透明、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让民营经济能够依靠自身努力获得更大舞台、展现更大作为;其次,要用心于“放”。要相信市场机制的力量,凡是市场、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市场、社会去做,充分放权、无事不扰,尤其要“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民营企业能够心无旁骛、专心致志谋发展。最后,要用情于“服”。营商就是赢未来,服务就是生产力。民营企业对城市营商环境最敏感,对部门服务质效最“懂得”。这就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出一些务实管用、好懂耐用的“微创新”,多开一些脱靴去帽、聚焦问题的恳谈会,多办一些上门解忧、驻厂帮忙的实在事,让企业少跑腿、不跑腿,“办事不求人”,让民营经济能够如鱼得水、乘风破浪,为高质量发展加速助燃。
来源:红网
作者:张翼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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