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药饮片按实际购进价顺加不超25%销售
药师在进行新冠中药预防方调剂(资料图片)。新华社图
民营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今日,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刘敬伟
支持民营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通知》内容显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支持民营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准入评估结果实行省内互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各级中医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按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规范中药售价,鼓励中药饮片剂型创新
《通知》要求,对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中,重点支持针灸、推拿、骨伤手法、中医外科、中医特殊疗法等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药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
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品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逐步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
《通知》指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鼓励中药饮片剂型创新和医疗机构制剂使用,全省统一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民族医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中医特色优质服务项目可优先纳入医保
全省统一按程序将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中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优先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机制。
支持培育“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新业态。积极构建在线中医药复诊、在线支付、线下调配煎药、配送的中医服务生态圈,将在线复诊费用和药品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门诊共济政策支付范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中医药复诊和药品费用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
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中药(不含中成药)治疗的,项目(药品)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高不得超过100%。
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纳入DRG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提高相应病例付费标准。各统筹区可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差异系数,鼓励遴选有手术指征但采用中医保守治疗的适宜病种实行同病同效同价,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对国家统一制定的日间病房病种目录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将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纳入门诊慢特病诊疗和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在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按人头付费,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刘敬伟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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