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近日,温州、深圳、长春等多地均举办了“企业家节”,以城市之名向企业家们致敬。对此,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周德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充分体现出各地政府对企业家的尊重。他建议,可在全国范围推广,设立固定的“企业家日”。(11月3日 澎湃新闻)
2015年,福建龙岩市发文,把每年的7月8日定为“龙岩企业日”,这可以算作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全国首个“企业日”。后来,有“两会”代表建议,把每年的11月1日设为“企业家节”,虽然政府没有给以肯定答复,但随后陆续有些城市举办了“企业家节”,且加入的城市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有专门节日的行业并不多,这表达了社会对该行业的认可、支持和尊重,比如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等。“企业家”是一个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群体。今年的11月1日,全国多个城市举办了“企业家节”,以城市之名致敬企业家,致敬企业家精神,令人欣慰。
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器,而企业家则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一张 亮丽名片。举办“企业家节”,体现了政府对企业家的肯定,也能营造尊商重企、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举办“企业家节”,引导全社会尊重企业家,提高企业家们的社会地位和获得感,并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由此可见,举办“企业家节”的意义重大。
地方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企业家节”,既是向全社会发出尊商重企的信号,也是提升企业家们的美誉度与使命感,又能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关心企业,服务企业发展,增强自身的执行力和主动性,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设立“企业家节”带来的社会效应,是很多企业家自身努力所不能企及的。
事实上,我们赞成设立“企业家节”,支持企业发展,并非是单单关心企业家个人,而是关注经济的健康发展,关注老百姓的就业,也是关注民生。很显然,企业发展好了,就业率提高了,老百姓的收入就能相应地提高,社会就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尊重守法经营的企业家,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家节”,办得好,愿在更多的城市举办。如果有可能,我们不妨在全国范围设立固定的“企业家日”,让这个节日在全国生根发芽。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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