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指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这既肯定了民营企业在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又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建设提供了实现路径。
积极作为 深入参与乡村建设
自2016年全国工商联系统启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来,承德市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深入推进,据全联万企帮万村台账统计,截至2020年底,承德市共有1064家民营企业帮扶1401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936个)、13余万户、33.91万名贫困人口,累计投入资金13.68亿元,贫困户增收1.17亿元。尤其在产业帮扶上,实施产业项目1874个,投资11.85亿元,帮扶21.14万余人,探索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党支部+龙头企业+农户”“三零模式”“一地生四金”“基金会+公司+基地+农户”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带贫帮扶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模式。两家企业被评为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先进企业,29家企业被评为全省“千企帮千村”行动先进企业。
其特点有:一是广大承德民企听党话、做贡献。民企坚决响应全联、省联号召,自觉落实承德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投身精准脱贫行动,履行责任,以义为主。二是帮扶以产业扶贫为主,其他形式为辅。产业投资占全部投入的86.6%,且因村制宜,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共安置就业6397人,技能培训2000余人,村集体增收0.22亿元,实现了贫困户、村集体和企业多赢、良性发展的局面。三是民企参与乡村建设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有的认为民企参与乡村建设就是捐资捐物,忽略了民企平等参与者的角色;有的民企没有渠道了解乡村建设项目和信息库,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无法有针对性地参与。现实中除典型成功案例外,大多数结对的民企没有找到深入参与乡村建设的融合点;有的民企想参与乡村建设,却不得其门而入,即便找到了门,也是玻璃门弹簧门。同时,承德市小微企业比例高,个体无力参与到乡村建设中等。
明确定位 广泛参与乡村建设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民企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和重要渠道。当前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很多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瓶颈,承德市委、市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民企是乡村建设的平等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发挥民企参与乡村建设的作用,引导民企主动转向乡村这片广阔天地。
一是重要投资者。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中指出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达到八成左右,民企投资下沉、下乡已逐渐成为趋势。
二是项目建设者。乡村建设的12项重点任务是:乡村规划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其中前十项民企都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单独或联合承担建设任务,后两项民企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长期运营者。民企植根本乡本土,从未有过建好就走、建完不管的传统,他们可以更好地与乡村融合。可以发挥他们更懂市场、更有效率、更有资源的优势,从规划设计、项目审批、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全过程参与,全链接推进,耐心培育和持续投资乡村产业,成为一支不走的工作力量。
四是责任履行者。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社会的贡献,民营企业把参与乡村振兴从而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方向,可以让自身赢得各方尊重,为自身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创新模式 不断释放民企活力
目前,全国工商联系统正在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合承德市实际,充分巩固和推广“万企帮万村”成果和经验,尊重规律、以点带面,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民企参与积极性和实效性,扎实推动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民营企业投入乡村,涉及到各个生产领域,要切实做到因村制宜,因企制宜,各方扶持,有序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将乡村建设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结合起来,把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向参与“万企兴万村”的民营企业倾斜,实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合作共赢。推动完善民营资本下乡的系列配套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使民营企业愿意去、留得下、发展好、退得出,形成“万企兴万村”长远可持续的良好环境。
二是深化项目对接。鼓励企业结合乡村特点,挖掘打包优质项目,充实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库。各县(市、区)主动公开公示发布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吸引更多民营企业了解项目信息,对接乡村项目。各级工商联和商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承德民营企业投资乡村建设,形成一批“万企兴万村”重点产业、项目。
三是鼓励形式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独自或以联合体方式、独资式PPP模式投资乡村建设,简化手续,优化审批,平等竞争,依规取得相关资质。鼓励有实力有责任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模式,财政统筹资金依规予以支持。支持成立乡村建设运营公司,特别是在技术门槛较高的重点任务领域,组建专业建设运营公司,实现项目全周期托管。发挥农业合作社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对参与“万企兴万村”的企业进行标识,在评选先进、政治安排、经济服务等方面优先安排,工商联帮助帮扶企业继续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所在地区在帮扶企业参与乡村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作者系河北省承德市工商联秘书长)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訾新兰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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