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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实行用地倾斜
2021-08-26 09:36:55 字号:

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实行用地倾斜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省内整车(主机、主网)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与重点配套产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实施供应链配套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从9个方面支持重点产业主配协同发展。

《措施》提出,要支持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建立政府扶持与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挂钩机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吸引海内外上下游企业来湖南投资设厂。将龙头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产第一年实缴税收省级分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所在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措施》明确,推进补链延链重点项目建设。对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措施》提出,鼓励采购补链清单内重点配套产品。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实际与龙头企业需求,制定先进制造业重点配套产品补链清单(以下简称“补链清单”)。建立财政支持与龙头企业采购补链清单重点配套产品挂钩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采购补链清单内配套产品。

《措施》明确,引导重点配套产业园区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配套发展需要及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就近配套、资源互补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市州集中资源培育发展1—2个特色配套产业园区,作为重点产业核心配套基地,比照湖南省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措施》提出,推进关键配套产品研发攻关。立足重点产业配套需求,制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以下简称“攻关清单”),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标准化建设,对主导制订开创性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20万元至50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制定“两型”(绿色)产品标准,完善扩充“两型”(绿色)采购目录。将符合条件的工程机械、小轿车、大巴车、特种车辆、轨道车辆、电力装备、通用航空等产品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优先采购措施,提高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率。

《措施》提出,要强化金融与财政协同联动。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支持补链清单内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专属保险产品,省财政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及实际保费的50%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单个产品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明确,要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配套企业实行用地倾斜,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园区给予周转用地指标奖励。

《措施》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水电气等服务收费,降低先进制造业配套产业企业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实施“六个一”工程。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朱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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