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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低俗企业名称画出“法律标准像”
2021-03-18 10:37:07 字号:

给低俗企业名称画出“法律标准像”

湖北武汉一家公司取名为“就不爱上班”引发的关注仍在继续。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部分涉嫌低俗的企业名称是否应纠正时表示,将认真研究。

在网络上检索,还真有一些企业如网友所反映的,把“草泥马”“卧槽”“屌丝”等不太“正经”的字眼注册成了正经八百的名称或字号。而据媒体公开报道,之前,还有一些商家使用“叫了个鸡”“饭醉团伙”“最高发院”等名称,引发社会争议后,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或取缔。

企业名称不仅是企业的私产,还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因为企业名称具有公示性和外用性,企业注册或选定一个名称之后,不是将其封在档案里、锁在柜子里,而是要在牌匾、网络、印章、合同、包装、商标、广告、专利等媒介以及相关的办公活动、交易活动中频繁使用,企业名称信息也要被很多人接收和阅读。企业名称既关乎企业文化,也关乎社会公德、文明和习俗,低俗、不雅的企业名称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向社会释放不健康的信息,会对公众的价值观形成误导,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新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凭着直觉判断,“草泥马”“卧槽”等企业名称要么直接来自低俗的网络用语,要么与脏话谐音,易让人产生不雅联想,理应属于上述规定禁止的情形。然而由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等企业名称禁用情形的表述过于原则、笼统,社会各界以及企业登记部门对禁用情形的理解和把握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分歧,登记监管部门也存在很大的弹性裁量空间。这也是“草泥马”“卧槽”等企业名称能够通过登记审核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没有在第一时间对网友反映的涉嫌低俗的企业名称是否应纠正的问题给出明确答复,而是表示“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的主要原因。

低俗的充满恶趣味的企业名称当然应该被禁用,但到底哪些企业名称属于“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低俗名称呢?显然,界定低俗企业名称不能跟着感觉走,不能光靠主观的认知和判断,而是要依据客观的标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必要结合已经出现的低俗企业名称问题,给低俗企业名称做出更具体的概念界定,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列出明确的适用范围和具体的适用情形,制定低俗标准,给低俗企业名称画出“法律标准像”,拉出低俗企业名称的“黑名单”,完善认定、制约低俗企业名称的程序和措施,增强甄别低俗企业名称的明确性、标准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统一社会对低俗企业名称的共识,给企业选择名称、登记机关把关监管以及公众监督提供依据和指南。有了低俗名称的“法律标准像”,企业名称就能更干净,更清爽,更健康,企业名称登记监管工作也能更具公信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李英锋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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