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21日上午举行例行政策吹风会,邀请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有关情况。(7月21日 央视新闻)
此次重点关注的行为,包括收费行为不规范、收费标准不合理,以及收费监管机制有待健全三大类。具体而言,就是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的各种表现,已经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后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收费项目,提升规范性和透明度并加强监管。
不得不说,以维护行业利益为初衷成立的协会和商会,在很多领域没有摆正自身角色,反倒成为乱象丛生的温床,加重了成员单位负担。
各种五花八门的协会、商会和学会,其收费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协会由原先的行政部门剥离出来,既接受纳税人的供养,同时还向会员企业单位收费。乱收费就体现在协会不断巧立名目,举办各种评比、捐助活动大肆敛财。若“不识相”的企业拒绝入会,甚至不愿交纳费用,那么“娘家人”便会站出来百般刁难,要么在年审等环节上从中作梗,要么天天上门“检查”工作;另一种,就是协会本身下设经营单位,直接或变相指定企业单位接受他们的服务,以垄断性的手段获得利益。
真正的问题是,各单位自愿加入的民间组织,如何能做到乱收费?虽说协会的决定不具有行政强制力,但其对会员单位甚至是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视,且不说其成员单位多是龙头企业,仅看其领导层的构成便引人遐想——会长、副会长、监事长、顾问、秘书长等多为从前行政监管部门的领导。这样的协会,难免有半官方的色彩,凸显出权力意味。正因其收费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强制性,所以才会出现“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较低,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更有甚者,由于协会被少数大企业把持,经常出台一些打着维护行业利益名义实则排斥市场竞争的决定,侵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这种寄生于公权机构而又灵活多变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怪胎,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中小企业带来多重负担,亟须有关部门彻底斩断公私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让协会早日摆脱“半官方”的色彩。作为民间性非营利组织,协会要做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而不是借助对权力的影响力侵害企业利益,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早日将《通知》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强化源头治理”的要求落实到位,才是解决乱收费现象的根本路径。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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