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力量,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两个健康”的有力有效抓手。自启动以来,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取得积极成效,但实践中方法手段不多、参与路径不宽、共兴合力不强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动的效果。要统筹帮与兴、企与村、义与利的关系,把准行动方向,汇聚行动合力,提升行动实效,让民营企业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展现责任担当,实现更好发展。
衔接“帮”与“兴”
由“帮”到“兴”,是目标任务、思路观念、工作方式、帮扶举措的全面转变,是从向乡村“输血”,到为乡村“造血”,再到实现村企共赢的升级迭代。
巩固“帮”的成果。继续保持原有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保持原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帮扶延续性,确保帮扶关系不“断档”、帮扶项目不“烂尾”、帮扶资产不“闲置”。全面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回头看”,逐村、逐企摸底排查,对因企业退出行动而受影响的帮扶人口,及时新增企业接续帮扶。
用好“帮”的经验。将脱贫攻坚期间“万企帮万村”行动积累的有效经验模式,如为凝聚部门行动合力而形成的动员体系、调度机制,为激励企业有效参与而创设的金融服务、政策支持等,进一步完善用于“万企兴万村”行动。
把握“兴”的要求。策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要求,把兴村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兴村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兴村举措转向促进发展,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引导民营企业在推进项目发展中与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政策导向相一致。
联结“企”与“村”
许多民营企业发端于农业,与农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关键要把企业的力量与乡村的需求匹配好、对接好,让企业、乡村、农民形成建设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现既兴村,也兴企。
以乡情为纽带,引导企业回报家乡。发挥民营企业熟乡情、重亲情优势,深入推进“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强化东西部协作,引导东部地区民营企业到西部开展帮扶,依托省内对口帮扶关系,组织民企参与省域内“富帮穷、强帮弱”工作。
以项目为依托,促进村企合作共赢。立足资源优势,统筹兴业与兴村,鼓励企业在乡村发展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项目,引导规模经营的企业帮助更多村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村庄发展长效机制。
以服务为保障,稳固村企结对关系。巩固“一企结对一村”成果,充分发挥商会影响力、号召力和组织引导作用,探索企业联盟结对、商会协会结对等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强化组织协调、政策支持、项目信息、台账管理、金融服务等保障,共同为企业参与行动做好需求衔接、资金衔接、服务衔接和机制衔接,形成左右联动、上下贯通支撑格局。
兼顾“义”与“利”
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要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将“万企兴万村”打造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独特优势的特色品牌,打造成为体现民营企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响亮名片。
以激励扬“义”。建立典型培树、“兴村”认定等评价体系,推进实验项目体系建设,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创设“脱贫攻坚奖”的做法,建立乡村振兴荣誉制度,激励引导更多民企参与行动。大力宣传各地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增强民营企业的使命感、成就感、光荣感,为行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以共赢保“利”。相较于“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应更加关注企业如何在参与中兼顾实现好自身发展,只有企业不断得到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才可持续。要因地制宜,帮助企业选好参与切入点,加大政策支持,搞好服务协调,让企业在参与中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义利兼顾,既要利己,也要利他。要加强引导规范,激励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促进企业、村集体、农民在共建共享、致力共同富裕中,同频共振、多方共赢。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谢茹
编辑:刘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