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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印发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站 编辑:刘秋平 2022-11-09 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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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5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大力实施湖南品牌建设工程,打造湘品湘造质量形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标准引领”,以实施湖南品牌建设工程为抓手,整合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品牌建设资源,力争通过三年多努力,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体系初步形成,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和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培育一批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和一大批“湘字号”的湖南名品、中国精品、世界名品。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湖南名品达到20个左右, 市值或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品牌企业达到10家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湖南名品引领行动

工作目标:到2025年,培育300个左右质量过硬、技术领先、业绩突出、放心安全、社会认可,并体现湖南产业特色、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湖南名品,提升湖南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工作内容:修订完善《品牌培育指南》《品牌管理体系要求与实施》《品牌价值评价》等地方标准,构建品牌建设通用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品牌标准宣传贯彻,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聚焦优势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以行业品牌为重点,健全湖南名品培育发展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新闻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行业品牌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到2025年,新增2—3个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和活动品牌,争创2—3个中国质量奖、3—5个全国质量标杆,培育申报20个(件)地理标志产品或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评选32个省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累计达80项,国家优质工程奖累计达74项,省级区域公用和产业集群农业品牌累计达12个,湖南老字号认定企业累计达300家。

工作内容:

1.打造政府质量奖标杆。对标《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支持优势特色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按照《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要求,聚焦“三个高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做好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推动市州、县市区结合产业实际,做好市州长质量奖、县市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对省长质量奖未破零的市州加强指导。筛选成熟度高、美誉度好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农产品品牌体系。建立、实施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继续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和“一县一特”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布。支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和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带动片区公用品牌发展,引导市州、县市区分等分级培育“一县一特”品牌,支持集体商标注册。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支持优势农产品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有条件的申请认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支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强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打造一批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性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合作社品牌、家庭农场品牌和农业领军企业品牌。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帮扶,聚焦特色产业,支持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服务业,打造新型农业服务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壮大高端装备制造品牌。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聚焦“3+3+2”产业体系,开展制造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构建与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相适应的产品、企业、集群和区域品牌体系。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动力、先进材料、信息创新、能源装备、智能终端、新一代半导体、智能制造装备、智慧农机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国内外一流高价值品牌。发展消费品先进制造,建设创新药品和特色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加快形成一批高端自主品牌。完善汽车零部件生态,吸引中高端汽车名品制造落户湖南。稳健推动制造业优势产能“走出去”,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扩大品牌国际市场影响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群,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综合物流交通枢纽和区域现代金融中心,打造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性会议会展品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品牌,争创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培育一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优质家政服务单位。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批世界一流、国内一流的理工农医学科。加快培育软件名企、名品,支持长沙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实施“数商兴农”,培育电商优质品牌。充分挖掘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资源,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优化提升湖南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品牌,打造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西和大湘南文化旅游区域品牌。研发设计推出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农商旅融合,推进“湘赣红”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发推出高品质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打造“味道湖南”美食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建筑工程品牌。开展湖南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质量检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比武大赛。持续开展“建筑强企”命名活动,打造“建筑湘军”品牌。开展“补短板、强监管、树标杆”行动,做好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创优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振兴老字号品牌。完善老字号认定办法与标准,做好湖南老字号认定。依托老字号传统工艺传承人,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工匠教学基地、工匠传承工作室和湖湘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鼓励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老字号核心资产证券化、企业整合重组,培育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争取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长期落户湖南。(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品牌强基固本行动

工作目标: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累计达2400项,省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290项,质量体系证书累计达3.5万张,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建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8个。

工作内容: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成长机制。推进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夯实质量基础。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提升。鼓励企业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塑造提升品牌形象。积极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品牌,深入挖掘老字号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精髓,推进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品牌文化内涵。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建设,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快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建设,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立足“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效能管理,密切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实施品牌人才提升计划,加强品牌适用人才培训。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职业学校开展品牌管理职业培训。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品牌宣传推广行动

工作目标:到2025年,多维一体的品牌宣传推广机制逐步形成,品牌宣传推广平台进一步完善,湖南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每年重点公益宣传50个品牌。

工作内容:鼓励品牌宣传和品牌消费,鼓励品牌企业开展湖南品牌海外展示专题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构建湖南品牌对外宣传推广体系,举办名品博览会,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讲好湖南品牌故事。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推进品牌故事“走基层、入民心”,引导消费者认可、信任优质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湖南展馆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展示、直播带货等形式,全方位展示湖南品牌。组织品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博览会和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加强品牌建设咨询服务,积极培育湖南省品牌建设工作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品牌价值评定、培育咨询、形象宣传、产品推广等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品牌成长护航行动

工作目标:到2025年,品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品牌信用评价体系更加完善,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氛围更加浓厚。

工作内容: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完善品牌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湖南品牌诚信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强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在品牌信用建设中应用综合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展示自身信用状况。加快营造品牌文化,增强全民品牌意识,引导消费者重视品牌、关注品牌,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提升企业品牌维权意识,鼓励企业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省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和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力量,形成品牌建设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创新方式,确保品牌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自主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品牌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促进品牌建设的政策引导,加大产业、环境、土地、金融、税收、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项目中,依法支持湖南品牌推广应用。支持鼓励湖南品牌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广告、展览。

(三)抓好典型示范。省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工作专班定期跟踪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出一批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品牌导向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站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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