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娄底市委办获悉,《娄底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近日出台,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担当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以着力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个严禁》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创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从政令畅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减税降费、工程招标、执法检查、中介服务、市场监管、政策承诺、案件处置十个方面出台十条禁止性规定,要求盯住关键少数较真碰硬,盯住重点领域严查重处,盯住服务窗口深入治理,盯住重要环节一抓到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全力打造政令畅通、办事便捷、法治良好、担当作为的良好营商环境,努力让投资兴业者感受到“来者悦、来者安、来者赢”,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双引擎”建设、推动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十个严禁》规定,违反要求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对被处理单位按照绩效考核规定予以扣分。相关单位按优化营商环境部门交办、转办或移送要求将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娄底日报
作者:李琴 曾正群
编辑:朱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