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喜庆”与“隐忧”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胡广清 编辑:刘秋平 2021-07-20 11:19:27
时刻新闻
—分享—

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报道:2021年7月16日,全国工商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光彩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山东省潍坊市共同召开全国“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聚焦乡村振兴。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云龙指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着眼民营企业特色优势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推动力量,是促进“两个健康”(作者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高云龙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聚焦多方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万企兴万村”行动取得实效。

一、城市民营企业资本进农村,农民朋友举双手赞成。

这次“万企兴万村”活动启动会议,给全国农民朋友传递了一个特大喜讯:今后,将有大批量的民营企业带资本下乡,参与振兴乡村建设工作。

其实,民营企业下乡,带来的不仅是资本(钱),而且还有项目、人才、技术、智慧(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等。这样的好事,对农民来说,真是求之不得。

对这个好政策,农民是举双手赞成的。现在的农村,是一个什么样子?见了真是叫人寒心。从劳动力来讲,留在农村一般是“386199”部队。所谓“”38是指妇女;所谓“61”是指留守儿童;所谓“99”是指老年人。有一点文化的初、高中毕业的年轻人,都到城里打工、经商去了。读了大学,更没有回到农村的。有的村上死了人,找不到送葬抬扛的劳力。

从农民收入来讲,我国南方的水稻产量,一亩田种植一季中稻,一般只能产2000斤(如果种双季稻,每亩也只能产2000斤左右)。水稻的价格是每斤1.30元。一亩田一年只能获得毛收入2600元左右,除去种子、农药、肥料、人工等成本,一亩田水稻只能获得1300元左右的纯收入。

在我国的北方,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收益更低,一亩地只能获得纯收益800元左右。

我国现有耕地面积18亿亩,农业人口5.4亿人(这个数字包含了果农,林农,牧农、渔农等)。按照农业人口计算,农村平均每人3.3亩地。例如在湖北,即使一亩地水稻一年纯收入1000元,一个农村的三口之家,3.3亩水田一年的种粮纯收入也就是1万元。再 加上养猪、养鸡、养鸭、养羊等副业收入约5000元,一个三口之家一年的纯收益也就是1.5万元左右。平均每年每人的纯收入一年约5000元。

一家三口一年需要多少开支?全年粮食1000斤大米折合资金2000元。还有烧柴、油盐、穿衣、医疗、零用、添置家具、人情客往等。有的农户还要养老。日子过得极其艰难(注明:作者本人的多名亲属住在湖北荆州农村,以上情况是耳闻目堵的第一手资料)。

目前的中国农村,虽然消灭了绝对贫困,但是,那些单纯种粮的农户,要想凭着自己的力量富裕起来,那是遥遥无期。所以必须借助外界的力量来推动致富。所以这一次的“万企兴万村”活动,为广大种农户走向富裕道路带来了福音。

“万企”进“万村”,把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知识带到农村之后,不仅可以把有关农村的种养殖产业办起来,把乡村道路、饮水、厕所、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起来,把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搞起来,还可以把已经流动到城市打工的青壮年吸引回来在自家的门口就业,还可以把那些已经“跳农门”的大学生、研究生招回来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可谓好处多多。

二、“万企”进“万村”活动带来的忧虑。

这里所说的.“万企”,当然不止1万家企业,而是将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广大农村带领农民致富。这当然是好事。

为了把好事办好,就需要把城市民营企业进村可能带来的相关问题悟深解透。以利于防范在先。

这样做并不是“杞国无事忧天倾”。城里的企业下乡兴村,确实须要预防一些可能存在负面影响。

这次“万企兴万村”活动启动会议的精神告诉我们,在政府和金融部门的“ 组织动员”和“支持”下,在“万企”下乡之后,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特色优势”,运用农村广阔的舞台,让他们大显身手。

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作为大中城市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自主、灵活、严谨、向上、拼博等优势,但是,也有它唯利是图、无限扩张的先天性的毛病与劣势。

当然,在那些下乡的众多民营企业中,肯定会有许许多多热心农村公益事业,以振兴乡村为己任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及他们的企业。他们会拿出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用于村民的自来水管道铺设、厕所的修建、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村容村貌的美化、农村河道沟渠污水处理,文化娱乐设施打造、医疗康养基地建造等等,这些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些这些村级公益设施建设的钱投下去之后是没有回报的。下乡来的企业家,肯定会有一些愿意把钱砸到公益设施建设“水里”的人。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资本的本质特征,就是要赚取利润。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在短期内或者对某一、两个公益项目,做无回报的投资,他可以做到,但要他长期这样做那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有违他手中资本就是要钱生钱定势;另一方面,长期投入没有回报,他的企业亏不起。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凡是下乡进村的民营企业,最终的目的还是赚钱。在企业自身赚钱的同时,当然也带领农民朋友们赚钱。

企业家手上的资本趋利,是资本的本质特征。哪里有钱赚,它就往哪里投。什么项目赚钱,它就追逐什么项目。赊本的生意它是不会做的。

面对资本的这个逐利的特性,所以我们就要防范下乡的企业资本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伤害农民利益的事来。

例一、以下乡办企业为名,以圈地搞房地产开发为实。搞旅游观光基地,建别墅卖给城里的人。

例二、打着下乡办企业的牌子,大量兼并(或一次性低价[每亩1万至4万元]买断、或租用30至50年)农村的土地。他们会把这些收购来土地用做城市企业的货场或仓库,或者企业自身人员养老住宿的后花园。

例三、打着在农村办企业的晃子,挂着下乡办企业的牌子,投入很少的资金,哄骗国家政策资金的支持。再把这些资金拿去做别的生意。

例四、下村来的企业老板,与政府官员勾结,获取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大量征用农民的基本粮田,断掉村民子孙后代的饭碗,象征性地给农民一点点经济补偿。

例五、企业家把城里办企业的权益结构模式,源源本本地搬到农村来。企业家在农村办企业当老板,请当地的农民在自己的企业打工,农民只能赚个工钱。这样的结局虽然比农民在地里刨粮食多赚了些钱,但是农民失去了土地的世代饭碗,被夺去了土地主人公的地位。只能一辈子为企业家当打工仔。

例六、下乡企业带来的项目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排污影响村里的庄稼生长或者危害村民的生活。

例七、下乡的企业图有虚名,管理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总是没有起色,不久就导致烟熄火熄。留下一个破厂子,白占一片几十或几百亩土地。进不能进退,不能退。村民们叫苦不迭。

例八、某些下乡的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在城里有官司缠身,下到村子以后也会不得安宁,疲于应付上诉。他们下村来的目的是为了沾政策的光,给自己渡一层金。由于他们自身难保,要带领村民致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例九、下乡的企业老板在逐利的过程当中赚了钱,手中的资本还要不停地膨胀。他们还要花钱在农村购买大量土地,形成地主豪强。这些新型的土地主把兼并来的土地再转包给村民种植。在农村区域形成两极分化。

……。

以上所列举的问题类型,并不是作者的主观臆想,而是当前已经在农村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由县(市)、乡镇引进村子的某些企业,就干出了这些伤农的臭事。

我国著名的“三农”学者温铁军最近在网上发表视屏说:我国农村那些所谓的专业合作社,有95%以上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而是一些城里来的企业家或当地土生土长的企业家,打着“专业合作社”的牌子,利用政府的惠农政策套取资金,或者向银行索要资金支持。他们在村里投资办合作社(即:生产、加工、供应、销售一条龙的企业)当老板赚钱。农民在这种合作社中并没有占股分,而是给老板打工,挣几个辛苦钱。

三、企业下乡“兴村”如何做到“两个健康”?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下面先举两个例子。

2010年10月,湖北省洪湖市引进了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设在离该市府场镇主街道不到500米的地方。这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于环保技术不过关,发电焚烧垃圾产生的烟灰通过自然风的作用,四处飘散。烟灰降落到周围几十里的村庄稻田里,把水稻的根部烂掉,影响庄稼的生长。受害村民不停地投诉,但是不起任何作用。这就是不良资本在农村作恶的结果。

2010年10月,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道办事处为某村引进一家特种鱼类养殖企业。经区、市土地管部门批准,向其提供农业养殖用地650亩。这家养殖企业打着背后有千亿上市公司的投资支撑的旗号,将这片土地征用到手之后,建了200多口养鱼渔池,先后投资了1亿多元。接下来再也无力投资。而且随之欠下40多家单位与个人的高利贷。债权人把老板起诉到法院,法院将该地块部分土地产权质押。十多年来,没有哪一个外地老板敢花钱来买这块惹上官司的土地。

目前这片650土地上依然生长着几尺高的荒草。这个企业的半拉子工程,不知等到何年何月才有一个好的结局。

引进不良企业,产生吃不完的苦头。这样的惨痛, 绝不是个案 。在各县、市、区以往的招商引资过程中都有发生。

吸取以往城市民营企业下乡导致失败教训,是这一次“万企兴万村’”活动中,各方面要备足的一门功课。当地政府、村组、银行、企业,都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把这一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给农民带来幸福。

1、当地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对城里下乡来的企业,要实施认证考察。要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所要到当地来投资“兴村”企业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社会信用、发展前景等等。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的专家学者,组成智囊团,到企业所在地进行考察,进行市场调查。对下乡企业所带的项目及其产品生产市场前景,要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还要证据充分,有说服力的文字报告。绝不能由个别领导摸脑壳决策,到换届时拍屁股走人。

2、当地的环保部门要审查所到企业生产过程、产品使用的环保要求。

要把有关指标写成文字报告,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坚决把好企业项目环保准入关。进村的企业的项目,环保指数一定要达标。对于不达标的项目,即使再赚钱也坚决拒之门外。

3、当地政府的土管部门一定要严把土地审批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要按照省、市、自治区政府的颁布的有关基本农田划定界线的文件规定,严禁批准使用基本农田办企业。

4、农民的土地不能卖给下乡企业老板,以防民营资本在农村土地上囤积聚奇。

5、不能让城市的企业挪个窝,原原本本地搬到农村找一块土地盖个厂房,继续经营过去的产业。也不要让城市的企业在农村办个分厂,同样使用以往的或在当地新聘的农民工。不要让城市的企业下村建厂后将城市厂房所占土地面积腾出来搞房地产开发。

6、城市民营企业到农村“兴村”,需要农民拿出自己的土地到企业入股。由于农村种植、养殖业及相关加工、销售、产业实现利润的周期较长,下乡企业的老板在农民入股后,需要给农民发工资维持日常生活,到年底让农民再参加企业分红。

采用农民拿出自己的耕地及其他山林、河湖等资源参与下乡企业“兴村”入股的办法,才是一条稳妥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才是一条共同富裕、共同上升的正路。

7、有兴趣、有诚意下乡“兴村”的城市民营企业,在下乡之前,需要向社会公示自己下乡的诚意、实力、规划、保证。需要用书面报告给省、市、州、县工商联,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地的人民政府。以便随时向社会各界报告“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状况,

以便得到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防范下乡企业“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的问题出现。

8、参与这次“万企兴万村”活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组织动员的力度,为企业下乡“兴村”把好准入关口,合理投入资金、监督使用资金,为民营企业下乡进村当好财力后盾。

(本文部分资料引自新华社等)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胡广清

编辑:刘秋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商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