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11月22日,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66145件,较2019年同期增加104.05%;破产审查案件28481件,较2019年同期增加86.7%。
在不久前结束的湖南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潘志勇律师表示,破产案件受理数量激增,法院审判压力极大。
为此,潘志勇建议,为提高法院处理破产案件效率及解决困境民营企业进入重整程序的后顾之忧,需积极探索在湖南省内建立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由省高院牵头出台湖南省预重整工作指引,并在部分市中院进行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的试点。
同时,在潘志勇看来,当前破产管理人的数量及质量已不能适应破产案件数量激增的现状。
潘志勇表示,为顺应破产业务的需要,省高院和各市州中院可在2021年上半年开放破产管理人库,并将原遴选入库、限制数量的选择制度,调整为准入制度,并增设个人管理人,只要符合入库条件的机构和个人经其申请和法院审查均可进入破产管理人库;扩充管理人团队的储备,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针对破产个案管理人的遴选,发挥债务企业及债权人的作用;对于管理人的确定,给予债务人及主要债权人推荐及选择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机构或个人的权力。
近几年来,潘志勇律师一直致力于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拯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前,在2018年湖南省两会上,潘志勇提交的两个提案《关于运用破产保护制度,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达到去产能、去库存、处置僵尸企业目标的建议》《关于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相互配套,目的就是继续为危困民营企业发声,引导更多的危困民营企业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化债脱困。之后,在2019年和2020年的两会上,潘志勇都会提交类似提案。
长沙中院根据其建议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专门审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公司解散及各类破产衍生诉讼。截至2020年8月20日,长沙中院清算破产庭共受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类案件333件,审结214件;受理各类衍生诉讼案件442件,审结379件。
潘志勇曾担任过南山乳业集团的董事长,期间成功帮助南山乳业集团化解了南山牧场“国企改制”经济犯罪系列案的刑事风险。“但这件事情也引发了我对由于政策、市场、经济大环境等因素影响而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的思考。”在成功帮助南山乳业化解刑事危机后,潘志勇致力于帮助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化债脱困。
“我成立了潘志勇委员民企化债脱困服务工作室,希望利用工作室更好地服务于民营企业,也希望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工作与团队。”潘志勇说。
在所有培训会议上,潘志勇律师都会建议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谨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企业家的刑事强制措施,应当采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提倡的意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抓可不抓的不抓。为了不影响创新性的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稳妥、慎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几年,他成立了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组织了一批法律、管理、经济类的专家成立了湘通法商智库,并成功帮助湖南省内外多家陷入危机的民营企业导入到了法律程序,如和一集团、新一佳超市连锁、衡阳永兴集团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章勇
编辑:刘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