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 日,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于 2019 年 1 月 2 日省人民政府第 26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19 年 2 月 5 日起施行。此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292 号令,也为 2019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第一政令。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次 1 项,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每次不超过 5 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不超过 4 项,均可以空缺。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总数每次不超过 300 项,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 30 项。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特等奖不超过 1 项,可以空缺。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奖金为 200 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分别为特等奖 50 万元、一等奖 20 万元、二等奖 10 万元、三等奖 5 万元。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的奖金为 100 万元。
相关链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刘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