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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悔过”低俗营销遭网友炮轰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朱蓉 陈柯妤 编辑:刘秋平 2017-12-27 10:40: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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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应:网上舆论“我们也没办法” 被罚60万元,产品质量多次上黑榜

  12月22日晚间,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收到长沙市工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双11”的低俗营销而被罚60万元。同日,长沙绝味食品公布《致歉信》,称已将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不过,对于此次绝味食品的“悔过”,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够诚恳”,“是恶意的二次营销”,更有人表示,“再也不吃绝味。”对此,绝味食品董事会秘书彭钢毅在接受三湘都市报采访时表示,“网上舆论声音无法控制,作为一个企业,我们已经努力做了能做的,其他的也无法控制。”

  ■记者 朱蓉 见习记者 陈柯妤

  低俗营销再发酵

  “我们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法律程序做了回应与整改,至于网友的看法,因为每个人的判断不一样,网上舆论声音也无法控制。”针对网友的持续质疑,董秘彭钢毅如是表示。

  一份落款日期为12月22日,署名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致歉信》显示,该公司已免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并对营销公司电商团队进行批评和扣发季度奖金等处分。不过,记者也同时注意到,因这份道歉信并未加盖公司公章,也被不少网友质疑“不够诚恳”。

  11月1日,天猫认证为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的旗舰店发布“双11”主题海报,一名女子着短裤,躺在床上戴镣铐,并配发文字:鲜嫩多汁,想要吗?该广告一出,立刻引起消费者质疑,称其不尊重女性。

  11月2日,绝味天猫店客服表示,海报为新手运营人员失误上传,并申明绝味从来都是一个尊重女性的企业。

  然而,就在第二天,也就是11月3日,长沙绝味食品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以大卫雕像隐私处打上马赛克为背景的图片,并配发低俗广告文字,又刷新了公众的底线。

  产品质量已多次被曝光

  12月25日,记者在同花顺旗下社区“i问董秘”上看到,一名网友于11月22日提问,绝味鸭脖“性暗示”广告或涉违法,专家呼吁加强执法是怎么回事?而在更早的11月1日,也有网友先后两次就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投放低俗广告在长沙市工商局咨询投诉频道进行投诉并附媒体截图。

  今年3月,绝味食品正式上市,开盘当日报23.17元,以公司41000万股总股本计算,总市值达到95亿元。作为“鸭子”概念的第三股,该公司的发展之路却并不算平顺,尤其在广告营销推广上,更是屡次遭到诟病。

  据公开报道统计显示,2011年,广东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在官网上公布了鸭脖等熟食的抽样检验结果,绝味食品数家门店销售的鸭脖被检出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个别门店的绝味鸭脖大肠菌群超出标准160倍;2013年4月24日,广州市工商局网站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糕点、散装熟食食品抽样检验情况显示,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湛江阿翔食品厂(现更名为湛江阿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绝味鸭脖、五香鸭脖、麻辣鸭头等三种产品均因菌落总数超标而受检不合格。

  此后,在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栏目报道,江苏卫视公共频道等节目的抽样检测中,相关食品均显示受检指数超标;而南昌电视台三套《江西政法》则在2015年10月的连续两期节目中曝光了绝味鸭脖南昌门店和生产基地江西阿南食品有限公司(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肮脏不堪、鸭脚掉在地上仍售卖、菜碟放在坐便器上冲洗等现象。

  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直言,60万元的罚款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件小事,但对绝味鸭脖品牌和消费者造成的影响更为重要,并且此次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于经济处罚。

  网友热议

  美美的小伙子:罚得好,拿这种低俗的东西打广告、博人眼球真的是很恶心了。

  用户5208319206:低级趣味,抵制。

  失恋先生的信箱:为了宣传,毫无下限啊。

  silkinsummer:从此不再买。

  桃女:就应该要这么罚,现在这些恶性竞争,把市场弄得乱七八糟的,什么噱头都拿出来作为所谓的创意,罚得好。

  酱肉包子Blair:很恶俗,黔驴技穷了。

  水桥明日:绝味怕不是失了志……这宣传图是疯了吧。

  Yeeeeel:消费女性太低俗了。

  记者手记

  别逼着消费者用脚投票

  绝味食品旗下的各种熟食产品均在市场上取得不俗的销售成绩,而该公司门店也因此快速扩张,并如愿走上了IPO资本之路。

  不过,随着该公司产品质量被频繁曝光,从相关指标不合格到店铺卫生情况遭到质疑,再到此次低俗营销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绝味食品的一贯应对方式均为“道歉”。

  一纸寥寥数百字的道歉信就能换回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吗?一个公司面对过错是否诚恳,更多的恐怕还是要看接下来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一错再错”。

  让人失望的是,在低俗营销屡犯不改,终被罚款60万后,绝味食品似乎并没有进一步整改动作,而是认为“已经做了企业该做的”。

  这种以“道歉应万变”的方式,真能为消费者接受吗?所有的不合格、不卫生,所有的不尊重,都不能总以“道歉”划上句号。敬告某些企业,别逼着消费者用脚投票!■记者 朱蓉

  律师

  已构成对妇女人格的侮辱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桂梅表示,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绝味鸭脖”通过天猫旗舰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及之后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推出题为《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的广告,采用女性露骨性暗示言语低俗营销的行为,即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贬低妇女人格以吸引公众关注度,“绝味鸭脖”的行为已然构成对妇女人格尊严的侮辱及侵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朱蓉 陈柯妤

编辑: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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