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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建议:建设中部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孙永剑 章勇 编辑:刘秋平 实习生 曹倩 2018-03-12 10: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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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孙永剑 章勇】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再强调“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赋予了中部地区新的战略定位、历史使命和扶持政策,为中部崛起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民营经济正成为推动中部崛起的重要力量,在此背景下,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名为《关于在中部地区开展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工作》的提案,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近年来,浙江、福建、东北地区个别城市获批国家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城市、示范区,促进了当地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而在中部地区,长沙市民营经济发展基础坚实,已具备“中部民营经济改革创新示范区”所应有的特征和潜力。

  全国工商联建议

  借鉴并推广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在中部地区开展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工作,建设“中部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区”。并建议选取长沙等代表性城市,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指导协调,把握示范方向,充分发挥示范城市首创精神,率先在重点示范领域取得突破,在简政放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设立和完善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制定出台有突破、可操作、具特色的政策措施,促进中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提案认为,发挥民营经济优势,推动中部崛起正当其时。一是贯彻落实中部崛起、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迫切需求,有利于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是贯彻“一带一路”战略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推动中部民营经济加速融入“一带一路”;三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强势崛起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沪昆、沿江、陇海三大横轴与京广纵轴的融汇融合、发展势能。

  提案撰写方长沙市工商联主席彭继球介绍说,以长沙市为例,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6811.3亿元,同比增长9.1%,占全市GDP比重64.7%;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投资5711.4亿元,同比增长17.4%,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75.5%,全市各类商(协)会、行业组织达309家,已具备“中部民营经济改革创新示范区”所应有的特征和潜力。

  彭继球认为

  长沙的特征和潜力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带动能力强;全市拥有工程机械、新材料等六大千亿产业集群,是“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长株潭)的核心城市;其次创新引领基础实;拥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湖南湘江新区等四大国家级战略平台及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等3所985高校,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创新引领基础雄厚;最后交通便利辐射广;长沙是中部地区重要的航空、高铁复合型交通枢纽,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出境游客人数居中部第一。京港、沪昆高铁在长沙十字交汇,渝长厦、长九高铁建设加快,高铁“1小时交通圈”辐射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450万。

  彭继球表示

  在中部地区开展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工作,建设“中部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区”,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政策规范与扶持,为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人才环境和法治环境,应加快长沙等地形成具有中部区域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同时,在增创中部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新优势以及在破除“三门”、搬掉“三山”方面取得突破。

  点评

  中部六省面积达到102.8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10.7%,人口约占我国总人口的27.3%,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拥有雄厚的发展基础,在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中部地区一度处在东部大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夹缝”中,论发展程度,中部比不上东部,论发展速度,比不上西部。可喜的是,民营经济正在借助中部地区特有的优势迅速崛起,成为推动该地区发展的中坚力量。全国工商联的这一提案,旨在建立改革示范区,以政策扶持来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继而推动整个中部地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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