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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税新政,湘企影响几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月桂 蒋伟华 曾群策 编辑:刘秋平 2018-01-18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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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周月桂 通讯员 蒋伟华 曾群策

  1月1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沙海关解读了2018年国家关税政策调整情况及对湖南的影响。今年我国新调整了34个税目,海关建议我省外贸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大优惠贸易政策研究,了解和运用好国家优惠政策。

  优惠税率有利于我省企业降低进出口成本

  据介绍,进口关税方面,今年我国继续实施最惠国税率,继续对94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鼓励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海关认为,这有利于我省企业降低进口成本,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今年新实施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并继续对部分国家地区的有关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11个协定,具体为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这些双向优惠协定税率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出口货物的成本。

  出口关税方面,今年取消了11项钢材产品出口关税。海关认为,这些税目的调整,有利于我省钢铁冶金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出口。

  此外,2018年起,我国对企事业单位用于科研教学的仪器设备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017年湘企共减免税款6.46亿元,部分企业未能享受政策红利

  长沙海关关税处处长伍祥刚表示,目前,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制定的进出口货物税收减免政策,二是我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或多边自贸协定,享受原产地优惠。2017年,我省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共减免税款6.46亿元,同比增长33%,为3年来最高。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规模逐年递增,这些税收优惠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发展。

  不过,仍有部分企业对运用优惠贸易协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意识不够强,或认为向出口国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比较麻烦,导致从贸易协定国进口的本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而未享受。据统计,2017年我省仍有131家企业涉及2010票报关单进口的商品未能享受优惠贸易协定税率,涉及可优惠税款额达1188.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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