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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关税政策进行调整 助推“湘企出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怡斌 蒋伟华 曾群策 编辑:刘秋平 2018-01-17 1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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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月16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蒋伟华 曾群策)长沙海关今天透露,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国务院税则委员会贯彻中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持进出口税则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了34个税目。调整后,我国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

  关于进口关税方面

  继续实施最惠国税率。国家继续对94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鼓励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有利于全省企业降低进口成本,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扩大协定税率实施范围,进一步降低了协定税率。

  今年新实施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除此之外,我国继续对部分国家地区的有关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11个协定,具体为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维持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不变的有4个协定,具体为中国与新加坡、智利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些双向优惠协定税率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从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出口货物的成本,助推“湘企出境”。

  关于出口关税方面

  今年,对出口关税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取消11项钢材产品出口关税;合金钢坯、200系不锈钢的出口关税降为5%;取消厚度大于400毫米的连铸板坯的出口关税;特殊规格的车轮用连铸圆坯出口关税降为5%。

  这些税目的调整,有利于湖南钢铁冶金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出口。

  关于减免税政策方面,2018年起,对企事业单位用于科研教学的仪器设备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关总署规定,对投资总额在5000万及以上的国内投资鼓励项目,调整为由各直属海关审核企业申请,不再需国家发改委出具项目确认书,企业在长沙海关就能办理项目确认;取消减免税备案环节,企业可同时申报减免税备案和首次免表审批,在网上即可完成减免税申请流程。

  这些政策的调整,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科研投入,方便了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有利于湖南重大项目建设落地。

  此外,海关总署出台新规:除飞机、船舶、机动车辆外的其他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由5年缩短为3年。对于已放行并仍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货物,适用上述规定。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缩短,将进一步降低湖南企业处置减免税设备成本,加快设备更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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