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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举措支持民企拓融资渠道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编辑:张玥 2016-12-26 16:59:1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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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据介绍,通知共八条,对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理念和原则进行了全面规范,如依法妥善审理融资纠纷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保护合法借贷

  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在“依法妥善审理融资纠纷案件”方面,《通知》明确: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

  同时,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的最新发展,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融资担保能力。

  此外,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统一规范的金融体制改革范围内,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促进民间资本的市场化有序流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通知》还明确,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利息以外的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的高息不予支持。

  “要区分正常的借贷行为与利用借贷资金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既要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又要保护合法的借贷行为,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进一步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高利率导致的洗钱、暴力追债、恶意追债等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推动形成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市场。

  加大审判和财产保全

  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记者注意到,除了融资纠纷,最高法公布的上述《通知》还对合同纠纷、权益纠纷、劳动纠纷等类型案件予以明确。

  在“依法妥善审理权益纠纷案件”方面,《通知》明确,对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要在认真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所有权,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财产。

  在“依法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方面,《通知》明确,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对因产能过剩被倒逼退出市场的企业,要防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恶意侵害,加大审判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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